上期所就氧化鋁期貨合約和相關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
林倩
中國證券報·中證網
中證網訊(記者 林倩)5月9日,上海期貨交易所(簡稱上期所)官網發布就氧化鋁期貨合約和相關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,上期所起草了《上海期貨交易所氧化鋁期貨合約》《上海期貨交易所指定氧化鋁廠庫交割辦法(試行)》,修訂了《上海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》等6項業務規則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在上期所現有業務規則框架下,隨著氧化鋁品種的引入,規則層面的修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一是制定氧化鋁期貨合約;二是在《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》中新增一章,為氧化鋁的交割,涉及交割品管理等;三是制定《上海期貨交易所指定氧化鋁廠庫交割辦法(試行)》,規定氧化鋁廠庫標準倉單的生成、流轉、注銷等;四是在《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中增加氧化鋁期貨的風險控制參數;五是在《上海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》等4項業務規則中增加氧化鋁交割結算基準價、套期保值交易、套利交易等相關內容。
根據此次公布的氧化鋁合約(征求意見稿),氧化鋁交易單位為20噸/手;報價單位為元(人民幣)/噸;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/噸;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±4%;合約月份為1-12月;交易時間為上午9:00-11:30,下午1:30-3:00和上期所規定的其他交易時間;最后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15日(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,春節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上期所可另行調整并通知);交割日期為最后交易日后連續二個工作日;交割品級為主要化學成分和主要物理性能符合國標GB/T 24487-2022 AO-1或者AO-2牌號的規定的氧化鋁;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%;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;交割單位為300噸;交易代碼為AO。